|
1.
關 於 我 們
·
QATCMA –
是 卑 詩 註 冊 中醫 針 灸 師 公 會 之 簡 稱.。
於 2000 年 9
月 13 日 根 據 卑
詩 省 社 團 法 例 中 註 冊 登 記。
·
在
2000 年 1 月
16 日, 加 拿 大
中 醫 針 灸 師 聯 合 會 會 長 江 海 林, 在 烈
治 文 聯 合 會 之 辦 公 室 , 邀 請 所 有 註 冊
針 灸師 出 席 會 議, 經 商 討 後 得 出
有 需 要 成 立 一 個 新 組 織 去 團 結 其 他各 會 和 註 冊
會 員 們。
·
2000 年 4 月
11 日, QATCMA
臨 時 暫 時 委 員 會 主 席 江 海 林, 和 委 員
會 成 員 李 道 志, 黃 保 信,
胡 雲 騰 和 Tahmineh Nikookar
等,呈 交 新 會 的 建 議 書,
並 同 召 開 另 一
次 會 議 去 確 認 會 章 和 會 例. 同 時 成 立
一 個 正 成 臨 時 理 事 會, 並 選 出 主
席: 江海 林,
副 主 席: 李 道 志,
其 他 理 事 為: Tahmineh Nikookar,
B.K. Singh, 蔡 理 平, Mariane
Cheng, 蔣 婷 婷, Soung Wook Jun,
李 文 沛, Shunfu Mai, Sky Willow,
黃 保 信, 吳 雲 騰,,
及 鄭 國 光。
·
2001 年 1 月
28 日,
加 拿 大 中 醫 針 灸 師 聯 合 會 的 會員 大 會 中,
在 大 部 份聯 合 會 會 員 提 票 贊 同 下 與
QATCMA 合 併。
·
公 會
首 屆 會 員 大 會 於 2001
年 3 月
11 日 舉 行, 同時
選 出 是 年 之 理 事, 江 海 林 為 會 長,
李道 志 副 會 長,
理 事 有 蔡 理 平, Wanda Stephen, 楊
光 芳, 彭 德 坤, Sun Kyung
Lim, Sky Willow, Philippe Souvestre 和
William Hardman。
·
於
2001 年 6 月
12 日, 因 江 海
林 請 辭 會 長 一 職 而 願 留 任 理 事, 是 故
公 會 理 事 會 需 要 重 新 改 組, 並 通 過 推
舉 李道 志 為 公 會 會 長, William Hardman
為 第 一 副 會 長。
楊 光 芳 為 第 二 副 會 長,
其 它 理 事 則 維 持 不 變。
2.
有 關 加 拿 大 中 醫 針 灸 師 聯 合 會
( 以 下 簡 稱 為 聯 合 會 )
·
聯 合
會 在 1996
年 7 月
8 日 根 據 卑 詩 省 社 團 法 例 中 註 冊 登 記 。 由 卑
詩 省 五間 不 同 針 炙 會 所 組 成, 計 有 British Columbia
namely Acupuncture Associ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,
Canada Acupuncturists Headquarters Association –
BC Branch, Canadian Chinese T.
C. M. and Acupuncturists Society,
Canadian-Korean Acupuncturist Society of B. C. and United
Acupuncturists Association of B. C.
·
2001 年 1 月
28 日 的 會 員 大 會 決 定 合 併 後, 聯 合 會 終 於 在
2001 年 3 月
11 日 正 式 與 QATCMA
合 併 。
3.
QATCMA 立 會 宗 旨
·
推 廣
及 弘 揚 中 醫 藥 文 化;
·
向 社
會 傳 達 中 醫 藥 (包
括 針 灸) 是 一 門 對 疾 病 及 健 康 甚 有 成
效 的 醫 療 手 段,
雖 然 中 醫 在 其 理 論 及 實 踐 有 別 於 西 醫;
·
邁 向
奠 定 建 立 中 醫 藥 及 針 灸 等 的 更 深 入 研 究 及 學 術 傳 播 。
4.
QATCMA
的 目 標 與 使 命
·
儘 力
團 結 業 內 分 散 之 言 論 與 目 標,
最 終 要 達 至 中醫 (包
括 針 灸) 專 業 統 一 化;
·
鼓 勵
高 水 平 之 服 務 及 議 訂 服 務 收 費 統 一 化;
·
鼓 勵
會 員 運 用 專 業 精 神 於 廣 告 及 宣 傳 手 段,
公 會 將 與 卑 詩省 中 醫 針 灸 管 理 局 聯 手 審 核 業 內
廣 告 內 容;
·
保 持
與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良 好 關 係,
並 儘 力 爭 取 中醫 加 進 MSP, ICBC,
退 伍 軍 人 醫 療 保 險, WCB
及 第 三 者 保 險 等;
·
游 說
及 影 嚮 各 級 政 府 對 中 醫 專 業 的 看 法;
·
儘 力
保 持 公 會 與 管 理 局 (CTCMA)
良 好互 動 關 係。 我 公 會 是 本 省 註 冊 醫 師 的 專 業
公 會, 其 職 責 在 保 障
“ 醫 師 權
益 ”,
而 管 理 局 之 職責 則 主 重 於 “公
眾 權 益”,
兩 者 有 所 不 同。 因 而,
公 會 與 管 理 局 要 有 良 好
的 互 動 機 制, 換
言 之, 兩 個機 構 是 相 輔 相 成 的;
·
公 會
將 會 成 為 推 動 中 醫 各 方 面 的 研 究 中 心 並 為 此 等 研 究 提供 資 源
力 量;
·
公 會
將 著 重 於 提 供 會 員 持 續 的,
CTCMA 認 可 的繼 續 進 修 學 分 講 座;
·
公 會
將 成 為 中 醫 藥 各 方 面 知 識 的 傳 播 中 心。
5.
公 會 建 立 註 冊 的 主 因
·
公 會
的 建 立 註 冊 源 出 於 中 醫 專 業 化,
每 個 成 為 QATCMA
會 員 的 註 冊 醫 師 在 社 會 上 將 被 公 認 為 一 個 具
有 合 格 執 業 水 平 的 中醫 師 或 針 灸 師;
·
QATCMA, 將 會 與 其 它 省 份 的 中 醫 團 體 一 道,
為 整 理 一 個 統 一 性 的 全 國 中 醫 專 業 化 及 考 試
制 度 而 奮 鬥;
·
QATCMA 將 爭 取 加 進 諸 如 NAFTA
等 組 織 ,加 強 與 國 際 上 其 他中 醫 專 業 的 互 相 合
作;
·
所 有
本 會 會 員 將 被 冠 譽 為 “QATCMA
會 員”
。
|